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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陈胜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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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胜、吴广是九百戍卒中

    最不愿意坐以待毙的,

    也是最有头脑的人。

    铁网帝国

    从某种意义上说,金城千里的大秦王朝,是被陈胜和吴广推翻的。尽管陈胜、吴广的起义军很快被章邯的政府军镇压,他们的“张楚国”也只存在了六个月,但,没有前面的陈胜、吴广,就没有后面的项羽、刘邦,也就没有大秦帝国的二世而亡。

    这一点,毋庸置疑。

    可疑的是,雄才大略的秦始皇,难道当真认为他的王朝是“子孙帝王万世之业”?对于帝国可能面临的挑战和危机,他难道事先一点警觉都没有?

    有的。

    一统天下之后,秦始皇并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相反,他对自己的革命成果能否巩固,可谓费尽心机。

    为此,秦始皇做了好几件事情。

    最重要的一件事,当然是废封建,设郡县。实际上当时的封建与郡县之争,双方着眼的都是国家的安全和政权的稳固。分歧仅仅在于,王绾他们认为分封诸侯才能保家卫国,秦始皇和李斯则意见相反。

    不过,秦始皇的认识,又比李斯更胜一筹。

    李斯的看法,是封建并不保险。李斯说,周王分封的诸侯到处都是,何其之多。保卫了天子吗?没有。他们自己反倒视如寇仇,打得不可开交,周天子连和事佬都做不成。封建诸侯,是维稳呢,还是添乱?

    秦始皇的看法则更深刻。他干脆认为诸侯的存在,本身就是“不安定因素”。秦始皇说,天下征战不已,就因为有诸侯。有诸侯,天下就成了江湖。大家都争当老大,还有不大打出手的?恢复封建制,岂非制造战争?[1]

    结论是:实行郡县制,帝国才能长治久安。

    历史证明,秦始皇是对的。

    事实上,大秦帝国刚刚灭亡,封建制度就在项羽手中复辟。此公称霸天下后,一口气封了十八个诸侯王。结果怎么样呢?重开战端的忧虑不幸被秦始皇言中。而且最后灭了项羽的,正是被他封在汉中的刘邦。

    接下来,刘邦又差一点重蹈覆辙。

    刘邦称帝之后,同样面临着“要封建还是要郡县”的纠结。最后迫于压力,不得不折中调和,搞“一朝两制”,在天子直辖的畿辅设郡县,畿辅之外封王侯。这就是郡县与封国并行的“郡国制”。

    显然,这是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产物。其结果,不是异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乱。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反。汉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焦头烂额,史称“困平城”。公元前195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呜呼,史称“病流矢”。刘邦的皇帝生涯,竟是在平叛中度过的,而且按下葫芦起来瓢。

    此后的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连续三代不得安宁,前有诸吕封王,后有七国之乱。朝廷不得不殚精竭虑,软硬兼施,直到汉武帝元封五年才算摆平(详见本中华史第八卷《汉武的帝国》)。

    封建,岂非“战争的策源地”?

    相反,郡县制却很快就体现出它的优越性。柳宗元曾这样总结说:秦末天下大乱,有叛人而无叛吏(有叛逆的民众,没有叛逆的官员)。汉初天下大乱,有叛国而无叛郡(有叛逆的封国,没有叛逆的郡县)。中唐天下大乱,有叛将而无叛州(有叛逆的将领,没有叛逆的州府)。柳宗元认为,这就是郡县制的好处。

    由此他得出结论:封建制不可恢复,郡县制不可废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2]

    也许吧,也许。

    事实上,封建与郡县孰优孰劣,是一个可以展开讨论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而且,立场不同,结论也不会相同。但可以肯定,秦的灭亡绝非因为实行了郡县制。相反,这种制度是有利于秦帝国的。

    那就来看看秦的郡县制。

    按照郡县制,帝国不再分封诸侯,而是分为中央和地方。中央有国家元首,这就是皇帝;有政府首脑,这就是宰相。宰相包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号称“三公”。三公之下有“九卿”,相当于政府部长。

    地方则分为郡和县。县隶属于郡,郡隶属于中央。郡的长官是郡守。县的长官,大县叫县令,小县叫县长。他们的副职,郡有郡丞、郡尉,县有县丞、县尉。

    县以下,是乡。乡的负责人,是三老。乡以下,是亭。亭的负责人,是亭长。亭以下,是里。里的负责人,是里魁。里以下,则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

    显然,秦的郡县制,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垂直系统。中央政府管郡,郡管县,县管乡,乡管亭,亭管里,里下还有什和伍。至高无上的是皇帝,最底层的是小民。

    这是一张铁网,既不疏,更不漏。

    它也是一架机器,一架像电脑一样设定了程序,可以自动运转的统治机器。这架机器是由皇帝操控的。皇帝只要掌握了总开关,帝国就会像巨轮一样驶向前方。

    秦,就是这样一艘“泰坦尼克号”。

    现在已经无法确知这架机器的安装和运行情况。但可以肯定,它的设计复杂而缜密。整个系统以县为关键,为节点。县及县以上三级:中央、郡、县,设官;县以下也是三级:乡、亭、里,设吏。官是“流官”,由中央派遣和任命;吏则“乡绅”,由本地有产业或有德行的人充任。郡县长官是外地人,而且可以调任,就不怕他们变成一方诸侯;乡亭小吏是本地人,则足以摆平江湖,搞掂子民。

    这可真是煞费了苦心。

    在这样严密的控制下,被称为“黔首”的民众,包括代理皇权的官员,又哪有反叛的可能呢?

    几乎没有。

    那么,秦始皇放心了吗?

    也没有。

    焚书坑儒

    确立了郡县制以后,秦始皇又连出数招。

    第一招是“修驰道”,也就是修建以咸阳为中心的全国“高速公路网”。第二是“去险阻”,也就是拆毁六国在险要之处修建的长城巨堑和城郭要塞。第三是“决川防”,也就是决通六国所筑阻塞水道的堤防,疏浚鸿沟,开凿灵渠。第四是“销兵器”,也就是没收全国各地民间的武器,集中运到咸阳,铸成大钟和铜人。第五是“大移民”,也就是将天下豪富迁徙到咸阳,据说多达十二万户。

    这些举措的用心,是显而易见的。

    实际上,帝国的危险无非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草民造反,二是六国复辟,三是蛮族入侵。但无论造反还是复辟,都要钱,要武器,要据点。现在,要塞毁掉了,武器没收了,富豪变成了穷光蛋,他们还造什么反,复什么辟?何况就算变生不测,有了驰道,通了水路,皇帝随时都能调兵遣将,不怕他们翻了天。

    蛮夷戎狄也不难对付,因为秦始皇有的是铁骑,有的是劲旅。他北筑长城,南征百越,并将征战所得之地设为郡县。北方设九原郡,南方设南海、桂林、象郡。于是“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抱怨”,正所谓“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3]

    即便如此,秦始皇仍不敢掉以轻心。

    他勤政。每天不看完一百二十斤的章奏(竹简),绝不休息。他谨慎。他的殿上,绝不允许有人携带武器,卫士不得命令则不能上殿,以至于荆轲来谋杀他时,所有人都只能干瞪眼。他狐疑。他的住处每天都不一样,谁要是暴露了他的行踪,谁就是死罪。他残忍。有一次,他对李斯的批评被传出宫外。由于查不出泄密的人,便将当时在身边的宫女、宦官和卫士全部杀掉。

    设防如此,秦始皇该坐稳江山了吧?

    抱歉,还没有。因为天下偏有不怕死的人,也偏有直言不讳、喜欢唱对台戏的人。

    比如淳于越。

    淳于越是齐国人,职位是博士。博士就是负责议论政事和掌管礼仪的官员,始皇时期有七十个,领班则叫“仆射”(射读如夜)。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国宴,七十位博士集体上前敬酒。仆射周青臣作为领班,便歌功颂德,大唱赞歌。

    周青臣说,陛下“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威德呀!

    秦始皇龙颜大悦。

    淳于越却忍不住了。淳于越说,周青臣这是乱拍马屁!殷、周两代之所以能够延续千年,就因为他们都分封了子弟和功臣。如今陛下自己当了皇帝,凤子龙孙们却变成了平民。将来一旦国家有事,又有谁会来救难呢?

    这当然大煞风景。

    何况这时的大秦,成为帝国已经四年。淳于越居然还重提封建,反对郡县,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过这一回,秦始皇倒没杀人。他的处置,是让已经担任丞相的李斯提出意见。作为丞相,李斯当然要受理此案。这不仅因为君主所命和职责所在,也因为他自己就是郡县制的拥护者,反封建的急先锋。

    只不过,李斯的意见也不是杀人,而是烧书。

    李斯上书秦始皇说,现在的社会风气很是不好,某些人以古非今,妖言惑众。他们上朝时在心里诽谤,下朝后在街头乱讲,靠非议皇上出名,以持不同政见为誉,带头制造流言蜚语,正所谓“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长此以往,势必君王威望尽失,民间结党营私,帝国危在旦夕。

    问题是,何以如此呢?

    李斯认为,政令不行,议论纷纷,全因为思想不统一,学术太自由,民间思想的影响大于官方号令。因此,唯有禁绝私学,才能正本清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秦始皇认同李斯的意见。[4]

    于是,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中华史上一大要案,秦始皇和李斯也因此被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其实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秦始皇坑杀的也不是什么儒,更不是意见领袖,反倒无妨说是一群江湖骗子。但,不问青红皂白,就一次活埋四百六十余人,称之为暴戾总是不过分的。

    关键是焚书。

    焚书是事实。不过焚书的直接动机,却未必意在毁灭文化,更主要的还是钳制言论。当时的惩罚条例是:焚书令下达三十天还没烧书的,黥(读如擎)为城旦(额头或脸上刺字,白天守城,晚上筑城,刑期四年);聚谈诗书的斩首;以古非今的灭族。

    惩罚最重的,是以古非今。其次,是街谈巷议。

    由此可见,焚书的目的,是要一次性根除一切议论国事的可能。这当然是不折不扣的文化专制主义。但在秦始皇和李斯那里,则多半自认为理直气壮。因为废封建,行郡县,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关系到大秦帝国的生死存亡,必须进行到底,当然要“镇压反革命”。

    那么,如果没有淳于越,会不会焚书呢?

    这恐怕要跟汉武帝的“独尊儒术”联系在一起,才可能看得清楚(详见本中华史第八卷《汉武的帝国》)。总之,秦始皇和李斯一声令下,除官方藏书、秦国国史,以及医药、卜筮、农作之书外,私人所藏文艺哲学诸子百家之书都被付之一炬。这真是一场文化浩劫。

    让人痛心的是,七年后,项羽又放了第二把火。由于他的屠咸阳,焚秦宫,就连秦帝国官方收藏,保存在博士们那里的古代典籍也化为灰烬。如果不是之前萧何抢出了一批文件,其后果真不堪设想。

    中华文明的许多宝贵遗产,从此再也找不回来了。中华民族的许多宝贵思想,也被遗忘和中断。当然,被中断的还有战国时期思想活跃、言论自由的传统。损失已无法挽回,秦始皇、李斯和项羽罪不可赦。如果另一个世界也有法庭,他们是应该送去受审的。

    现在,青铜的、物质的武器被没收了,文字的、思想的武器也被没收了。枪杆子和笔杆子,都捏在了秦始皇和李斯他们手里。那么,他们的帝国安全了吗?

    不,灭亡得更快。

    事实上,残暴野蛮的政治从来不可能持久,历史的车轮更非由独裁者的手指来拨动。早在知识分子拿起“批判的武器”之前,暴政之下忍无可忍的人民便已实施了他们“武器的批判”。陈胜,一个农民的儿子,卑微的士兵,在走投无路之时揭竿而起,大秦帝国便万劫不复,正所谓“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那熊熊燃烧的大火,据说竟“三月不灭”。[5]

    呵呵,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陈胜也一样。

    大泽乡

    陈胜是一名戍卒。[6]

    戍卒是士兵的一种。秦国的兵制,是男丁每一百人中五十人务农,五十人当兵,服役年龄为二十三岁。新兵先在郡县服役一个月,叫“更卒”;然后赴京都宿卫一年,叫“正卒”;最后到国境戍边一年,叫“戍卒”。[7]

    戍卒,即边防军。

    陈胜和吴广,就是被朝廷征调入伍,准备派到北方去戍边的。他们入伍前都是平民,入伍后则担任屯长。屯长相当于班长或小队长,并非军官,只能算“兵头将尾”。在帝国庞大的军事系统中,可谓微不足道。

    这样两个人,怎么会撼动了天下?

    他们自己,多半也想不到。

    于是一个故事被编造了出来,并载入史册。这故事说,陈胜当兵之前曾在地主家帮工。有一天工间休息时,他突然对伙伴们说,将来要是富贵了,谁也不要忘记谁。

    众人皆笑。

    伙伴们说,你一个打工的,哪来的富贵?

    陈胜则仰天长叹: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这当然是编故事。包括陈胜字涉,吴广字叔,也是编造的。像他们那样的平民,哪来的字?就算有,也是称王之后的事。之前,没准连名都没有。要知道,就连当过亭长的刘邦也无名无字,只能按照排行叫刘季。

    只有项羽的名和字靠谱,因为他们家是贵族。项羽见到南巡的秦始皇,脱口而出说“彼可取而代也”,也同样靠谱。因为他有这样的资格,也有这样的性格。

    陈胜的话却靠不住。他凭什么说自己是鸿鹄,伙伴们是燕雀?所谓“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也不可靠。走到田间的高处休息一下是可能的,因失望而叹恨不已则不可能。怎么会失望呢?他原本就无望。

    何况“怅恨久之”云云,是典型的“文青范儿”。文艺男青年和文艺女青年有此情绪,倒不奇怪。先为雇农后为戍卒的陈胜,怎么会如此多愁善感?

    因此,这故事是编出来的。

    编造也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写史的人所编,甚至干脆就是司马迁编的。司马迁并非不编故事,《史记》一书中编造的痕迹时有可见。何况司马迁是敬重陈胜的。他把陈胜的传记称为世家,就是证明。

    另一种可能,则是当时的人编的,甚至就是陈胜的打工伙伴所编。当然,是在他称王之后。由于是当事人的“回忆录”,因此颇具公信力,也就被史家采信。

    两种可能,都存在。

    但,编造又是必需的。编造故事,是因为历史需要解释。如果一件事情几乎不可思议,就更需要解释。

    陈胜创造的奇迹就是。

    是啊,一个苦孩子,一个打工仔,一个像牛马一样被驱赶到边疆去当炮灰的戍卒,既没有孔子那样的学问,又没有范蠡那样的财富,凭什么一举成功,以至于“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8]

    也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从小就非同寻常。

    这当然很能服众,也很能励志,还似乎很能说明问题,因此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编的人乐意编,传的人也乐意传。真实不真实,管他呢!

    所以,名人们的儿时故事,尤其是那些带有励志色彩的故事,多半只能姑妄听之,不可信以为真。

    实际上,陈胜的起义完全事出偶然。

    这是秦二世元年(前209)的七月。陈胜和吴广一行九百人,因奉命戍边渔阳,临时集结在大泽乡。我们不知道这九百人都是从哪里征调来的,只知道陈胜是阳城人,吴广是阳夏人,且都是住在闾里左侧的平民。

    一群素不相识的人就这样走在了一起,对自己的命运和前程则都很茫然。是啊,阳城在今河南省登封市,阳夏在今河南省太康县,大泽乡在今安徽省宿州市,渔阳则在今北京市密云县。有关系吗?没有。

    但,山高路远,是肯定的。

    身不由己和前途莫测,也是肯定的。因为谁都不知道,作为戍卒,到了渔阳以后还能不能生还。

    更糟糕的是,他们遇到了雨。

    瓢泼大雨没有预告地从天而降,四野之内一片泥泞。通往渔阳的道路已被毁坏,大雨却没有任何停止的迹象。在无奈地等待多日之后,如期赶到渔阳已完全没有可能。不能按时到达,等待他们的便是军法。

    九百人的无助和无望,不难想象。

    幸运的是,他们当中有陈胜、吴广。陈胜和吴广是怎么成为朋友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他俩是九百戍卒中最不愿意坐以待毙的,也是最有头脑的人。

    陈胜和吴广算了一笔账。他们说——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亡,不是死亡,是逃亡;等,不是等待,是同等。这句话的意思是:逃跑也是死,造反也是死。反正难逃一死,那就不如死得其所!

    起义,已是唯一的出路。

    尽管如此,陈胜和吴广仍不敢造次。他俩先是到算命先生那里去占卜凶吉,没想到卜者不但宣称大事必成,还暗示他们装神弄鬼,制造舆论,争取人心。

    这就有了鱼肚子里的红字条和半夜三更的狐狸叫。字条写的是“陈胜王”,狐狸叫的是“大楚兴”,同时也叫“陈胜王”。假装狐狸叫的是吴广,在鱼肚子里塞红字条的说不定也是他。结果,陈胜立马成了人心所向。

    接下来就是吴广的苦肉计。

    苦肉计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激起戍卒们的同仇敌忾之心。此计由吴广实施,则因为他在军中人缘很好。因此,吴广故意趁着领兵官酒醉之时去惹事,反复扬言自己要逃跑。那领兵官也果然痛打吴广,还拔出剑来。

    于是陈胜、吴广一齐杀了领兵官,宣布起义。

    实际上真正打动人心的,还是陈胜算的那笔账:诸位耽误了行程,依照秦律已是死罪。就算当局法外施恩网开一面,战死或累死在疆场的可能也十有六七。相反,如果造反起义,则不但可能活下来,说不定还能富贵。一个男子汉,绝不能死得窝窝囊囊。即便死,也得扬名立万。

    紧接着,陈胜掷地有声地说——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话音刚落,一片欢呼。

    其实,这句话说不说都无所谓了,因为九百戍卒早已别无选择。走投无路的他们,袒右为志(露出右臂以为标志),筑坛为盟(筑起土堆歃血为盟),斩木为兵(砍下树枝作为武器),揭竿为旗(举起竹竿作为军旗)。打出的旗号是大楚,实际的领袖是陈胜。

    陈胜的旗帜高高飘扬。

    在大泽乡,在全天下,更在中华史。

    陈胜王

    没人知道,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后,大泽乡是否仍在雨中。但可以肯定,九百戍卒的心里已是雨过天晴。因为他们开始了新的生活,有了希望,也有了奔头。

    这一切,都出乎意料。

    的确,陈胜和吴广的起义有不少偶然。比方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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