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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官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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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情弱者,是好人;除暴安良,是好官;

    恶人自己做,施恩的事留给皇上,是忠臣。

    然而这个好人、清官、忠臣,

    同时也是冤案的制造者和恶法的炮制者。

    职业官僚

    酷吏张汤是自杀的。[1]

    元鼎二年,也就是张汤担任御史大夫的第六年,办案甚多的他自己也被别人举报,罪名是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泄露国家机密,破坏经济改革。因此,丞相庄青翟抓捕了张汤的亲信,供词也被送达御前。

    汉武帝问:朕每次打算有所动作,商人们都会事先得到消息,囤积货物。难道有人通风报信吗?

    张汤答:应该是。

    汉武帝认为他不老实,便派赵禹去审问。

    赵禹是张汤的老同事。武帝朝那些苛严的律条,就是他和张汤一起制定的。武帝让赵禹审理此案,应该说既想查明真相,也有保全之心。

    张汤却仍不认罪。

    赵禹便说:老兄怎么不守本分?扪心自问,被你弄得家破人亡的何止万千?现在人家告你,言之凿凿,只不过皇上不忍法办而已,你又何必硬要辩解?

    于是张汤自杀。

    张汤死后,家产少得可怜,都是俸禄所得和皇帝所赐,并无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他的兄弟和儿子想厚葬,他的母亲却反对。张汤母亲说:我儿身为天子之臣,竟被小人诬陷而死,何必厚葬,又岂能厚葬?

    最后,一辆牛车一口薄棺,埋葬了张汤。

    武帝得知,感慨万千。他说:不是这样的母亲,生不出那样的儿子。于是下令严查此案。结果,举报张汤的人被判死刑,丞相庄青翟下狱自杀。

    张汤一案的背后,无疑是官场的残酷斗争,且案情复杂,扑朔迷离。不过,张汤并未以权谋私,应是事实。他在任职期间并无渎职行为,更是事实。

    克己奉公,忠于职守,张汤是清官。

    但,张汤也是酷吏,他的刀笔之下冤案不少。大司农颜异,就是被他妄加罪名害死的。汲黯也指出,张汤办案唯上不唯法,皇上讨厌的就设法诋毁,皇上喜欢的就曲意回护。请问,这能算是好法官吗?[2]

    恐怕不能。

    问题是张汤还有另一面:豪强的案子自己受理,从重从严从快。平民百姓犯案,则向皇帝口头汇报,那些人也往往被赦免。可见张汤在审理案件和汇报案情时,是不畏强暴的,也是向弱势群体倾斜的。

    同情弱者,是好人;除暴安良,是好官;恶人自己做,施恩的事留给皇上,是忠臣。然而这个好人、清官、忠臣,同时也是冤案的制造者和恶法的炮制者。

    张汤,该怎么评价?

    职业官僚。

    秦汉帝国的职业官僚,叫文吏。吏是办事员,官才是管理者,就像僚是僚属,官是长官。不过,正如官与僚常常连用或通用,官与吏也往往不分。比如吏禄和吏治,便既包括吏,也包括官。封疆大吏,就更是大官。[3]

    但,文吏却不等于文官。

    严格意义上的文官,不但应该是读书人,而且要有政治理想或政治抱负,至少要有政治主张。他们从政的目的,是“致君尧舜上”;执政的任务,是“再使风俗淳”。也就是说,他们是政治家,或政治工作者。[4]

    文吏却是技术官僚。他们看重的是专业技术能力,包括财会、法律、公文写作。比如汉武帝重用的桑弘羊,就是经济专家;张汤、赵禹、杜周,则是法律专家。他们也多半受过专门训练,甚至有着基层工作的经验。

    武帝时代的文吏,就是这样一些人。宁成、赵禹、张汤、尹齐、杨仆、减宣、杜周,都做过小吏或刀笔吏,王温舒还做过亭长。他们平步青云,则因为能干。或者地方官“以为能”,或者汉武帝“以为能”。

    这就跟文官的选拔不一样。成为文官的标准,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博古通今,文采斐然。这当然只有儒生才能充任。因此,文官的产生始于独尊儒术;而真正成为主流,则要到隋唐实行科举制度以后。

    选拔标准不同,价值观念也不同。

    文官的价值观是孔子的:君子谋道不谋食。态度是孟子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追求是子夏的: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优,不是优秀,是优裕。也就是说,做官长袖善舞就治学,治学绰绰有余就做官。[5]

    因此,他们也可以不做官。

    相反,文吏却必须踏入官场走上仕途。做官为吏,是他们的职业,他们的饭碗。换句话说,他们相当于律师和职业经理人,是靠为帝国打工谋生的。

    那么,律师或经理的职业道德是什么?

    为当事人服务。

    文吏的当事人又是谁?

    皇帝。

    这就清楚了。据此,像张汤那样根据上意来决定判决的从宽从严,就不是缺德,反倒是恪守职业道德。

    事实上,正是职业的要求,使文吏们也具有儒家主张的某些道德,比如忠。他们甚至就像训练有素的鹰犬,只要主子一声令下,就会迅速扑上前去,并不管那猎物是同朝官吏、功臣勋贵,还是皇亲国戚、公子王孙。

    当然,皇帝要制造冤案,他们也干。

    但这与文吏们的个人品质无关。汉代酷吏,贪赃枉法的有,克己奉公的更多。比如赵禹,家里没有食客,外面没有朋友,公卿宰相前来拜访也不搭理,就是要拒绝一切人情面子,全心全意为他的当事人服务。

    景帝时的郅都,也如此。

    郅都是号称“苍鹰”的。他没有任何人情来往,从不收受馈赠和贿赂,执法也以“不避贵戚”而著称。当时朝廷主张无为而治,只有郅都厉行严刑峻法。于是列侯宗室都对他侧目而视,窦太后更是找了个茬要杀他。

    汉景帝说:郅都是忠臣。

    窦太后说:难道被他害死的就不是忠臣?

    汉景帝只好杀了郅都。

    如此下场,应该在郅都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既然告别双亲出来做官,那就只能尽忠尽责,死于职守,哪里还顾得上老婆孩子?

    请问,不道德吗?

    然而这样的职业官僚,却是儒家痛恨的。

    儒家痛恨文吏,并不奇怪。文吏的法家倾向、技术特征和职业习惯,都是儒家不喜欢的。儒家认为,忠于君主不等于唯命是从,王道应该大于王侯。所以,儒家出身的文官往往在朝堂据理力争,并不怕皇上的雷霆之怒。

    这是儒家的可贵之处。

    不过此类人物往往有一个毛病,那就是高谈阔论,不切实际。相反,文吏却是操作能力极强的。所以,文吏是行善还是作恶,全看遇到什么样的皇帝。遇到好皇帝,他们是帮手;遇到坏皇帝,他们是帮凶。

    儒生务忠良,文吏趋理事。一个有理想,一个有能力;一个讲原则,一个办实事;帝国该选谁?[6]

    汉武帝的首选,是文吏。

    再反封建

    号称独尊儒术的汉武帝,更喜欢法家倾向的文吏,看似奇怪,却是事实。他重用的人,卫青、张汤、桑弘羊等等,都不是儒生。大儒董仲舒,则其实被边缘化。

    例外的是公孙弘。

    公孙弘非同一般。我们知道,武帝朝丞相十三个,罢官免职四人,获罪自杀二人,下狱处死三人。其余,则石庆胆小怕事,田蚡精神失常,车千秋唯唯诺诺。既平安无事又能有所作为的,几乎唯有公孙弘。

    然而公孙弘这位儒生却恰恰是狱吏出身,所以他跟张汤情投意合,配合默契。张汤援引儒家经典解释判决,公孙弘则对张汤赞不绝口。其中奥秘,值得深思。

    事情恐怕还得从头说起。

    先说秦。

    大秦帝国是“吏治天下”的,这当然与他们靠法家思想立国有关。在法家看来,一个国家只需要两种人:农民和战士。农民为君主种田,战士为君主打仗,如此便足以富国强兵。其他人,都是多余。

    那么,谁来管理农民和战士呢?

    文吏。从朝廷大吏,到郡县长吏,再到乡里小吏,都如此。事实上,一个只有农民和战士的国家,是不需要思想文化的。那些种田的“工蜂”,打仗的“兵蚁”,也不需要懂得太多,守纪律听命令就行。

    故,秦人“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刘邦创立的新政权则是另一番景象。高、惠、文、景四朝,一般事务仍沿秦例交由文吏处理。占据要津的则不是功臣勋贵,便是他们的后代,比如曹参之子曹,周勃之子周亚夫。周亚夫还既当过太尉,也做过丞相。

    也就是说,政由勋贵,事归文吏。

    这并不奇怪。毕竟,勋贵们是刘邦的战友。刘邦及其继承人既需要他们的政治经验、崇高威望、影响力和号召力,也需要用封侯拜相的方式酬谢他们的功劳。这跟当年的分封诸侯建立王国,如出一辙。

    同样,这两件事也都是封建残余。[7]

    因此,秦始皇未竟之事业,还得由汉武帝来继承。当然,彻底铲除封建残余,要到隋唐以后。但,贵族政治转变为官僚政治,却势在必行。

    贵族政治,怎么就要不得?

    因为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是共生并存的。在封建制度下,国是诸侯的,家是大夫的。如果国破家亡,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诸侯和大夫。所以在封建前期,诸侯无不治国,大夫无不齐家,这就叫“首长负责制”。

    何况封建前期的家和国,都不大。一国则一城,一家则一邑。诸侯和大夫,国君和家君,完全可以直接面对国民和家人,这就叫“直接君主制”。

    当然,即便是直接君主,也要有人协助。这些助理、帮办或官员,天子的是公卿,诸侯的是大夫,大夫的是家臣。后者在理论上都是前者的兄弟子侄,实际上是族人们一起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叫“家族共治制”。

    首长负责,直接君主,家族共治,这样的政治当然是贵族的,也只能是贵族的。

    很难说这种政治好还是不好,但肯定不适用于帝国时代。帝国不是小国寡民的城市国家,而是幅员辽阔的领土国家。直接君主并不可能,首长负责更不可能。帝国的统治,只能是皇帝授权,政府负责。

    那么,由贵族组成政府,不行吗?

    不行。因为凡贵族,都有特权。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事权。封建时代,天子不能任命国卿,诸侯不能任命家臣。这些职位甚至是世袭的,叫世卿、世职。结果,天子管不了诸侯的国,诸侯管不了大夫的家。

    这当然为帝国所不能接受。

    更重要的是,封建时代的君臣关系是逐级效忠的。家臣只效忠大夫,不效忠诸侯;大夫只效忠诸侯,不效忠天子。大夫一齐造反,则举国皆反;诸侯一齐造反,则天下皆乱。中央集权的帝国,岂能认可这套逻辑?

    家族共治也不行。共治,就不能独裁,而帝国是一定要走向独裁的,只不过需要时间。

    事实上,正如汉初的制度是封国与郡县并存的半封建制,两汉政治也是半贵族政治——先是功臣集团,后是外戚集团,与皇帝共掌朝政,共治天下。这种状态,也要到隋唐以后才发生根本改变。

    这样看,公孙弘和张汤的意义,就很不寻常。

    公孙弘和张汤都是平民出身,也都是文吏出身。是平民就“非贵族”,是文吏就“专业化”。专业化和平民化的倾向,都是反封建。不难设想,如果满朝都是张汤、公孙弘,贵族政治就必定会转变为官僚政治。

    毫无疑问,这是大势所趋。但这个转变由汉帝国来完成,却未尝没有机缘巧合。作为平民建立的王朝,西汉开创了一个“布衣将相之局”,不但“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而且其后也往往出身卑贱。景帝王皇后是再嫁女,武帝卫皇后卫子夫、成帝赵皇后赵飞燕则是歌伎,照样母仪天下,也没人说三道四。[8]

    文吏为官更不足为奇。大秦传统仍在,萧何、曹参也都是文吏出身。何况文吏受过专业训练。事归文吏,便保证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可谓“专家治国”。

    这,就是公孙弘和张汤平步青云的背景。

    然而公孙弘和张汤又是不同的。他们代表着两种思想:儒家和法家;两种官僚:文官和文吏;两种仕途:文学和吏道;甚至两种政治:官治和吏治。

    只不过,要弄清楚这些,并回答前面的问题,还必须先讲清楚官僚制度。

    中央与地方

    官僚制度的第一要素,是机构。

    机构分为中央和地方。

    中央的是政府机构,地方的是政权机构。

    具有政治意义的“中央”一词,最早见于《韩非子》,原文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这说明战国末年集权制已成定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提到了议事日程。[9]

    但,中央的真正建立却要到秦汉。

    秦汉帝国的中央,结构和层次非常清楚。机构,是皇宫、相府、卿寺;首长,则是皇帝、三公、九卿。皇帝在汉代也被叫做县官,宋代则叫官家。这就是说,皇帝不但是天子,是君主,也是最大的官僚。

    帝国的政治,岂非官治天下?

    中央首长的分工也很明确。皇帝是国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脑,九卿是政府部长。宰相三公,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三权分列。至于九卿和九寺,则官职与官署同名,其职责是:

    太常,负责宗庙礼仪和皇家祭祀;

    光禄勋,负责宫殿大门和宫中宿卫;

    卫尉,负责宫城屯兵;

    太仆,负责皇宫车马和皇帝出行;

    廷尉,负责刑律;

    大鸿胪,负责蛮邦事务;

    宗正,负责皇亲国戚;

    大司农,负责国家经济;

    少府,负责工商税务(用作皇帝私房钱),以及皇帝的饮食起居、医疗保健、文化娱乐;

    中尉,负责京城保卫。

    显然,这里面只有大司农(财政部部长)、大鸿胪(外交部部长)、廷尉(公安部部长)和中尉(首都卫戍司令),可以算是中央政府官员。其余,则都是皇帝的家臣:光禄勋是门房和侍卫队长,卫尉是近卫军司令,太仆是马车夫,太常、宗正和少府则是皇帝的大管家。

    这实在不太像政府。

    然而皇帝的家臣,却又同时管国务。比如担任顾问的博士,便隶属于太常;负责议论的大夫,便隶属于郎中令;作为秘书的尚书,则隶属于少府。

    家国一体,公私不分,皇家事务和国家政务混为一谈,这些都是典型的封建特色——家天下。

    其实就连宰相,也一样。邦国时代,天子、诸侯、大夫的家臣,在内打理家务叫宰,出门担任副官叫相。宰相这个词,也是封建残余。[10]

    封建残余的彻底铲除,要到隋唐。那时,三省六部制取代了三公九卿制,帝国中央才像模像样地有了政府。秦汉两代的组织变革,则主要不在中央,而在地方。

    秦和西汉的地方政权都是两级:郡和县。县属郡,郡属中央。中央是最高权力机关,郡县是下属机构,其长官则由中央任命,所以叫“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郡县制的根基在县。

    汉代县的长官不叫县官(县官是皇帝),叫县令或县长(大县叫令,小县叫长)。县令或县长的佐属,是县丞和县尉。县丞管文书、谷仓和监狱,相当于副县长(丞即副职)。县尉管治安,捕盗贼,相当于公安局局长。

    但,县令和县长是官,县丞和县尉是吏,他们的品秩(读如志,俸禄)也不一样:县令六百石到千石(读如但),县长三百石到五百石。县丞和县尉二百石到四百石,叫长吏(长读如掌)。级别更低的叫少吏(少读如绍),秩百石。

    县的上级则是郡。

    秦和汉初,郡的主官有三个:郡守(汉景帝时改名为太守)、郡尉(汉景帝时改名为都尉)、郡监(汉武帝时被取消)。郡守管行政,郡尉管军事,郡监管监察,正好对应着中央政府的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西汉中央主要职官职掌秩禄简表

    部门 沿秦 汉改置 职掌 秩禄 备注

    三太 太师 —— 辅佐皇帝 金印紫绶 位在三公之上,不常置。

    三太 太傅 —— 同上 同上 同上

    三太 太保 —— 同上 同上 同上

    三公 丞相(相国) 大司徒 总理庶政,辅佐皇帝 金印紫绶万石汉高祖时置一丞相,高祖十一年更名为“相国”,哀帝时改称“大司徒”。

    三公 太尉 大司马 掌全国军政 金印紫绶万石 武帝建元二年,省去太尉,后又置大司马,冠以将军之号。

    三公 御史大夫 大司空 掌论议及纠察诸事 银印青绶万石(上卿) 成帝时改称“大司空”,哀帝时又复置,后又改称“大司空”。

    九卿 奉常 太常 掌祭祀礼仪 银印青绶中二千石 秦之“奉常”,景帝时改称“太常”。

    九卿 郎中令 光禄勋 掌宫殿掖门 同上 秦之“郎中令”,武帝时改称“光禄勋”。

    九卿 卫尉 中大夫令 掌宫门卫屯兵 同上 景帝时改称“中大夫令”,后复之。

    九卿 太仆 太仆 掌舆马 同上 ——

    九卿 廷尉 大理 掌刑狱 银印青绶中二千石 景帝时改称“大理”。

    九卿 典客 大行令大鸿胪 掌宾客朝觐及边地各民族之事务 同上 景帝时改称“大行令”,武帝时改称“大鸿胪”。

    九卿 宗正 宗伯 掌亲属诸事务 同上 平帝时改称“宗伯”。

    九卿 治栗内史 大农令大司农 掌谷货 同上 景帝时改称“大农令”,武帝时改称“大司农”。

    九卿 少府 —— 掌山泽租税 同上 成帝时置尚书五人,东汉发展为尚书台。

    列卿 中尉 执金吾 掌徼循京师 银印青绶中二千石 武帝时改称“执金吾”。

    列卿 典属国 —— 掌蛮夷降者 二千石 成帝时并入大鸿胪。

    列卿 将作少匠 将作大匠 掌治宫室 二千石 景帝时更名“将作大匠”。

    宫官 詹事 掌皇后太子家事 二千石 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

    宫官 —— 长信詹事、长信少府、长乐少府 掌皇帝后宫诸事 二千石 长信詹事,景帝中六年更名“长信少府”,平帝元始四年更名“长乐少府”。

    宫官 将行 大长秋 皇后卿 二千石 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

    宫官 太子太傅、太子少傅 —— 掌教太子 二千石 属官有太子门大夫、庶子、先马、舍人。

    军官 —— 大将军 —— —— 武帝初为卫青而设。有时位在公之上。

    军官 —— 骠骑将军 掌兵及征伐之事 —— 不常设

    军官 —— 车骑将军 同上 —— 同上

    军官 —— 卫将军 同上 —— 同上

    军官 前后左右军 —— 同上 —— 同上

    军官 —— 列将军 同上 —— 同上

    本表据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官名如此,官署亦然。汉代郡的官署称府(郡府),也称朝(郡朝)。县的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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