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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第六十五章·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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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防盗章的,晨鸡初叫,昏鸦争噪,哪个不去红尘闹。路遥遥,水迢迢,功名尽在长安道,今日少年明日老。山,依旧好;人,憔悴了。 ——陈草庵《山坡羊·叹世》

    -----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支来自远方的船队搁浅于一座无人荒岛。

    岛的对岸有个强大的周帝国,帝国君主见原本连鸟儿都不愿落下的荒岛上竟然有了居民,就本着“有朋自远方来”的好客,派兵上岛去慰问,顺便提醒对方有关主权和税收的问题。

    异乡人似乎没想到这小岛会是有主人的,不禁有些诧异,就请问小岛的名字。正好此时天空中劈下一记响雷,周主灵机一动,随手将小岛赐名为雷。于是,这座荒烟蔓草了几千年的小岛不仅在一夕间拥有了自己的名字,还同时多出两位意见相左的主人。

    最后,在如狼似虎的周舰队见证下,异乡人用半船珠宝换得雷岛的所有权,并承诺年年进贡。

    从那以后,周帝国的版图上便多了一个名叫雷的属国,人们亦把岛上那些和大陆人相貌明显不同,有着一头美丽银发的异乡人称作雷人。

    ***

    在很久以前,耽于享乐的周帝国渐渐变得不再那么强大,它的二十六个诸侯国间相互争权夺利,蚕食呑并,最后分崩成郑、吴、越、白、雷五大诸侯国。和已经威风不再的共主周一起,被并称为“六国”。

    也是在那个时期,生活在资源匮乏的雷岛上的雷族人渐渐显露出惊人的经商敛财能力,加上他们那无根漂泊而来的“先天缺陷”,使得小小雷岛很快成为其他五国觊觎的对象。

    ***

    不久以前,大概也就百十年前,雷国的近邻越国不告而取,悄悄将雷岛画入自己的疆域版图。此举立刻引起同样是雷国近邻的白,以及不是近邻的郑、吴,和昔日上国周的不满,于是大家纷纷效仿,在地图上自说自话地扩大着自家的地盘。然后,诸国夫子们又引经据典,振振有词证明着雷岛本来就该归自己国家所有……

    这场笔墨官司一直打了近百年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直到某一天,越王猛然间想通了枪杆子粗于笔杆子的道理,毅然挥师东进,用武力证明雷岛应该归他所有,这才算是有了一个最终的结论。

    只是,让人没想到的是,天性平和的雷族人对于这个问题也有自己的见解,甚至宁愿背水一战也不肯承认雷岛应该归越王所有。于是,一场战争在所难免。

    战争结束后,人们发现,原本就人口不多的雷族除了和宝藏藏在一起的十五名男童外,就只剩下七十一名重伤到无法抵抗的战士还活着。

    越王担心那七十一名成年战俘远离故土会思念家乡,便在撤退时很仁慈地将他们埋进家乡的泥土里,然后又收留了幸存下来的十五名雷族儿童,带着他们和他们祖辈历代积累下的巨额财富,高奏凯歌得意而还。

    ***

    庆历十八年五月,越王占领雷岛整整一年后,吴王厉兵秣马,打着“替雷族报仇”的旗帜奇袭越国。

    次年十月,越国灭亡,吴王从越宫中劫走数百车原属于雷族的珍宝,以及再次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九名雷族少年。

    ***

    天元三年正月,刚刚继位三年的周主姬胜联合郑王郑文允、白王白乐山组成盟军伐吴。

    天元三年冬月,吴王兵败铜山,自焚于山中古刹。

    天元三年冬月初七,白国靖安公白飒和郑国世子郑太在古刹后的松林里发现七具雷族少年的尸体,以及一个有着琥珀般金色眼眸的银发少年。

    他,便是后来被白飒戏称为“雷神”的、最后一个雷族幸存者。

    ——————

    马车还没停稳,白飒就急不可待地跳下车去,结果差点摔进一个雪坑,惹得从后面赶上来的老太监白术一阵大惊小怪的尖叫。

    仍然端坐在车厢里的郑太不禁皱了皱眉。想到书上常说,君子应该心似槁木,不管外界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保持自恃和冷静,他拉拉身上的斗篷,重新调整好坐势,静等着从后面赶上来的小太监们打起车帘放下脚凳,这才风度翩翩地下了马车。

    刚一下车,他就闻到空气中有一股刺鼻的气味——某种动物皮毛烧焦了的臭味。

    “什么味道?”

    他从袖子里掏出一块丝帕捂住鼻子。

    “吴王的味道。”

    白飒站在马车旁笑嘻嘻地跺着脚。他本想跺掉靴尖上沾着的一点泥,却忘了自己正站在一堆残雪当中,这一脚顿时跺得雪泥四溅。

    郑太惊呼一声,再也顾不上什么君子仪态,向旁横跳出一步。

    白飒哈哈大笑。

    白术赶紧从小太监手里抢过一块汗巾,弯腰去抹郑太斗篷下摆上溅到的泥水,一边冲着小主人连连抱怨。

    “哎哟喂我的爷哟,您瞅瞅您,这泥溅得到处都是。您怎么就不能向郑王世子学学?看人家世子多有风度。”

    柿子,还荔枝呢!

    白飒翻翻眼,习惯性地忽略过老太监那烦人的喋喋不休,伸手拉住郑太的手臂笑道:“快快快,快走,晚了可就看不到了。”

    郑太不禁又皱起眉,“死人有什么好看的。”

    和往常一样,白飒连看都不看一眼他那不乐意的脸色,硬是拽着他向不远处的废墟奔去。

    “怎么不好看?我跟你说,想当年我前世那阵儿,有一个叫希特勒的,也是干尽坏事之后自杀,然后一把火把自己给烧了。结果就因为当时没个人证,直到现在还有人说那烧死的不是他本人,是个替身……”

    郑太甩开他的手,不客气地打断他:“得得得,别再提你的前世了,每回都说得跟真的一样。”

    白飒收住脚,扭头看了他一眼,古怪地笑道:“怎么不是真的?你没有前世的记忆就不兴我有?”

    “吹吧你!”比白飒大三个月的郑太再次皱起秀气的眉尖,一边抻平被拉出褶皱的衣袖,一边很是不屑地说:“鸡能飞得有树高就很了不起了,还能驼着人在天上飞?且不说一只鸡是无论如何也背不动一个人的……”

    白飒一愣,随即拍着郑太的肩头哈哈大笑:“那是飞‘机’,不是飞‘鸡’!”。

    郑太嫌恶地躲开白飒那只沾着雪泥的脏手,自顾自地说完:“……难怪人家都叫你‘傻’公爷。”

    白飒不负众望地一个人傻笑了半天,然后又装出一本正经的模样摇摇头,叹道:“真理在被证实是真理之前,它的名字叫谬论。”

    郑太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不过他和其他人一样,早就习惯了这位“傻公爷”的疯言疯语,也不去理会他,继续又道:“再说,你要做这个人证未免也太晚了点,吴王昨天就死了。”

    “不晚不晚,”白飒嘻皮笑脸道:“就算没看到他是怎么死的,好歹也能看到怎么给他收尸的不是?而且,这可是一个要载入史册的时刻,咱虽然不能像吴王他老人家那样做到遗臭万年,在这么个重要的历史时刻怎么着也该到现场来露个脸,赶明儿史官记录起来,也好说当时当日,郑王世子郑太和靖安公白飒也曾到此一游。”

    他一边胡扯一边抬头看向半山腰上的废墟。

    这里本来有一座百年古刹,供奉的是济癫和尚。因为同样被人称作“痴癫”,白飒曾在多年前来拜访过一次。只是那尊抹着金粉的泥胎济癫像,远没有另一个时空苏州西园罗汉堂里的有趣,白飒只看了一眼就没了兴致。在他的印象里,这座古刹唯一值得一看的是绘在大雄宝殿四壁上的精美壁画。而现如今,大雄宝殿也好,精美壁画也罢,全都随着吴王的一把大火化作了灰烬,唯有寺前那百十亩郁郁葱葱的松林得以幸存了下来。

    看着高台上的断壁残垣,白飒摇摇头,嘀咕道:“哪个世界都有一些疯子。”

    站在后面的郑太看了一眼表弟,心说,还说别人是疯子,也不想想自己的名声。

    和郑太“君子“的名号不同,白飒从小就被人当作是异类——当然,由于他的特殊出身,没人敢公开说他一句坏话——因此,围在他母亲身边的那群马屁精们有形容他是济癫再世的,也有说他是大智若愚的,其实说穿了,他只不过是众多穿越大军中的一员。

    每每想到这,白飒就要吐血。在被那辆碴土车撞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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